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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里說以房養老,村里說以地養老,說到底有錢才能更好的養老!

    隨著時間的推移,中國的老齡化現象越來越嚴重。青壯年一代正在逐步的減少,社會結構轉型,年齡較大者占比越來越重,養老成為了整個社會都需要關注的議題。

    以中國的傳統,養老的事,那就是兒子應該承擔的責任。所以,過去常談的就是“養兒防老”,可是在這個現在的社會,兒女們也日益壓力巨大,他們為自己的事業忙碌,為自己的小家拼博。遇上有孝心點的還好些,但是中國有句古話叫:一母能養十兒,十兒難贍一母。還有一句:久病床前無孝子。這些老古話終究有它的道理,很多的現實故事也越來越讓人覺得,兒女也不是那么靠得住的!
     城里老人現在常說以房養老
     以房養老指的是,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,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商業養老保險,即60周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人,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,繼續擁有房屋占有、使用、收益等處置權,并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。老人身故后,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,處置所得將優先用于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。
    也就是說,老人在房產抵押期間,仍然可以住在房子里,直到房屋出現嚴重的破損,這無疑對老人來說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。但是,以房養老有損兒女利益,而且相當一部分有孝心的兒女也不同意,他們認為自己的父母就該自己養老。
   村里老人也慢慢有了以地養老的概念
    早在2013年,我國就開始對農村“以地養老”展開了試點,也就是說退出三權,簡單說就是農民退出自己所擁有的房屋所有權、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,交給政府,退出土地的村民會獲得相應的補償。
   大家都知道,在今年之前,農村的土地是不具備任何市場價值的。農村的耕地,大家選擇閑置;農村的房屋,大家只是用來居住。以地養老也算是用一種新方式,在不允許農村土地自由買賣的情況下,重新賦予農村的這些土地房屋市場價值。從今年開始,農村房屋和宅基地的市場化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,除了賣給國家,也可以進行金融貸款、轉租,以后的相關動態走向也值得我們期待。
    很多農村老人在和家里兒女進行協商后,決定放棄農村的耕地和房屋。這些老人有的帶著農村房地補償回來的巨款去投奔兒女,有的在相對更加便捷的縣城落戶,還有的則選擇住進了當地集中開發建設的養老院。
小編認為,現代社會結構導致子女贍養父母壓力漸大,一邊要兼顧事業,一邊要兼顧家庭。不管是在城里還是農村,畢竟子女的精力有限,難以對父母盡到完好的照料之責。在尊重父母意愿的狀況下,“以房養老”、“以地養老”都不失為一個好的選擇。所以,子女不要盯著父母手上的“房”和“地”。
    愿天下所有老人都老有所養、老有所依
    而對于父母來說,大多數也不愿給子女添麻煩,那么“房”和“地”就是錢,有了錢至少是晚年生活的物質保障。就是別再秉著無限的奉獻精神, 想著把“房”和“地”也留著子女去繼承。手上抓著這些錢,才能更好的養老,你們說是不是這個理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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